编号:2026072012551314327浏览数:639
王辉
2026-07-20 12:55:13
投诉人:王辉,共同当事人:邹慧珍 被投诉企业:辽宁政通对外劳务经济合作有限公司 2026年7月,我夫妻二人通过微信联系该公司业务员报名新加坡健身出国劳务,合计支付7000元,包含报名费2000元、IPA签证服务费5000元。 1、企业违背退费承诺,无故克扣2000元报名费 业务员微信明确承诺,面试岗位不满意可全额退还报名费。我妻子面试多个岗位后均不满意,第一时间提出终止服务、申请退费,中介却以报名费分给第三方介绍人为由,强行扣留2000元不予退还。钱款直接转账给该公司工作人员,企业内部佣金分配问题,不该由消费者承担损失。 2、虚假宣传新加坡IPA准证办理规则,违规收取5000元服务费 中介刻意误导,声称初次办理新加坡务工IPA批文只需要身份证,无需护照原件,诱导我缴纳服务费。新加坡人力部MOM官方规定,务工IPA申请必须提交护照原件,中介至今没有收取我的护照,全程未开展任何批文申请工作,无任何服务成本,收费毫无依据。 3、设置霸王格式条款,维权期间威胁恐吓消费者 中介提供的确认书、合同模板全部偏袒企业,单方面加重劳务人员责任;我主张退费维权后,公司负责人微信发消息告知我,若继续投诉就起诉我,以此胁迫、阻碍我正常维权。 补充说明:我已经在辽宁省12345平台向市场监管局提交消费投诉,现专门向商务主管部门举报该具备对外劳务资质企业的违规经营行为。 诉求:恳请贵厅转沈阳市商务局对外劳务科专项核查,责令辽宁政通对外劳务经济合作有限公司全额退还我7000元费用,并依法查处企业虚假宣传、违规收费等违法行为。
已处理
2026-07-21 11:25:53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实行属地化管理,建议向当地商务部门反映情况。
辽宁省商务厅